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9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志江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0 日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8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8 月 20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8 月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望沙路洪梅段 15 号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层 VIP 会议室。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及列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42,458,008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1,170,130 股。因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
东会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41,287,878 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0人,代表股份77,466,7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2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6,531,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3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6人,代表股份30,934,7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94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2人,代表股份4,973,1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0人,代表股份4,963,8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33%。
3.除上述公司股东外,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两名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7,416,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6%;反对 48,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3%;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23,2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76%;反对 48,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02%;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股权并增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7,409,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5%;反对 42,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4%;弃权 15,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15,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396%;反对 42,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78%;弃权 15,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2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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