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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2 18:49:12 股吧网页版
翰博高新: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2


证券代码:301321 证券简称:翰博高新 公告编号:2025-035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被告。

3、涉案金额:案件一涉案金额为131,440,783元;案件二涉案金额为47,039,530.89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和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等诉讼相关材料。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的纠纷案件(案号:(2025)渝 0109民初 10458 号),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博讯光电科技(合肥)有限公司的纠纷案件(案号:(2025)皖 0102 民初 18154 号)。

二、有关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一: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的纠纷案件

原告: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一: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一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7 月签订《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建被告一开发的“重
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背光模组及研发中心项目”,签约合同价为
310,000,000 元。原告认为被告一存在未按照合同条款及时履行支付工程
款、组织竣工验收及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等行为,要求被告一支付工程款及
逾期违约金等款项费用,并主张被告二作为被告一唯一股东对债务承担连
带责任。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88,307,905.79 元;

2、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支付工程款违约金;

3、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质保金 10,611,657.26 元及资金占用损失;

4、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颁发工程接收证书违约金;

5、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背光模组及研发中心项目研发中心室内精装修工程图纸设计费 393,500 元;

6、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总包管理费 4.79 万元;

7、判决原告在诉讼请求第一项、第三项(质保金)范围内,对其承建的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背光模组及研发中心项目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8、判决被告二对被告一的债务即诉讼请求第一、二、三、四、五、六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9、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等)。

截至 2025 年 6 月 27 日,上述各项费用合计约为 131,440,783 元。

(二)案件二: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博讯光电科技(合肥)有限公司的纠纷案件

原告: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一:博讯光电科技(合肥)有限公司

被告二: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一博讯光电科技(合肥)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签订《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施工被告一发包的TFT-LCD 背光源及光学材料生产项目 2#新型背光板厂房项目总承包工程。2023年 10 月,上述项目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双方经多次磋商,始终未能就工程价款结算达成一致。原告认为被告一应当承担及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的义务并就逾期付款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被告一支付剩余工程款及窝工损失等费用,并主张被告二作为被告一唯一股东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 TFT-LCD 背光源及光学材料生产项目 2#新型
背光板厂房和 3#智能化仓库工程欠款暂定 42,374,907.71 元(暂定金额,以司法鉴定意见为准)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暂定 2,664,623.18 元(待司法鉴定意见出具后,根据各节点的应付款金额及欠款金额情况提交违约金计算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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