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3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江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取得公司增资协议、评估报告、财务资助记录等方式对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10.00万元投资入股青岛第五元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五元素”或“标的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第五元素的注册资本由284.4547万元增至580.5198万元,公司将持有第五元素51.00%的股权,第五元素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增资前,宫田女士持有第五元素4.75%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宫田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宫志强先生之女,系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从而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在本次交易之前,第五元素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宫田
关联关系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宫田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宫志强先生之女,系公司的关联
经查询,宫田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青岛第五元素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3MA3PQ0LN9Q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53号青岛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2号楼1701、1708
法定代表人:姜忠华
注册资本:284.454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05-0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技术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批发、零售:家用电器及配件、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日用百货、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出版物进口);电子设备、机械设备租赁、维修;【制造:家用空气调节器、家用厨房电器具、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以上范围不含特种设备,不在此场所制造);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青岛第五元素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第五元素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1 马安祥 92.1406 32.39%
2 青岛第五元素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88.4000 31.08%
3 孙千惠 70.4025 24.75%
4 青岛伍米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0.0000 7.03%
5 宫田 13.5116 4.75%
合计 284.4547 100%
本次增资后,第五元素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1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96.0651 51.00%
2 马安祥 92.1406 15.87%
3 青岛第五元素企业管理咨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