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301320 证券简称:豪江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1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通过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三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宫志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审核,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存放、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相关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违规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即由 6.78 元/股调整为 6.68 元/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6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宫志强先生、
于廷华先生、陈健女士、方建超先生、姚型旺先生、郭德庆先生均回避表决。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第一个归属期内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13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10,000 股。公司将统一向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6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宫志强先生、
于廷华先生、陈健女士、方建超先生、姚型旺先生、郭德庆先生均回避表决。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增加与关联方即墨市三得利工贸有限公司、青岛智能精工科技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