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8 18:24:10 股吧网页版
豪江智能: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301320 证券简称:豪江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2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三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应佩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核,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第一个归属期内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13 名激励对象办理810,000 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增加与关联方即墨市三得利工贸有限公司、青岛智能精工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泰信冷链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