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5-067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以书面、电话及
邮件等形式送达,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上午 9:00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 7 人,实际到会董事 7 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其中独立董事宋起超先生、独立董事黄亮先生、董事杨宇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卜晓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签署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与扬州曙光光电自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曙光”或“标的公司”)股东曙光蓝风启(南京)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曙光蓝风启”)、股东南京鼎控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控机电”)及鼎控机电控股股东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斯顿”)签署《交易框架协议》,以现金方式收购鼎控机电、曙光蓝风启持有的标的公司合计 62%的股权,最终交易价格需在中介机构完成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程序后经各方协商确定,并以最终正式签署的收购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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