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8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5-065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人数:28 人
2、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61.64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45%
3、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 年 8 月 12 日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宏业”或“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依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股份归属及上市的相关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数量:100.00 万股(调整前)
4、限制性股票数量归属价格:23.99 元/股(调整前)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2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50%
第一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50%
第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按照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3)额外限售期
①所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承诺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自每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①公司将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归属条件且满足6个月额外限售期要求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①为避免疑问,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在 6 个月的额外限售期内发生异动不影响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7、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5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考核年度公司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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