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5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5-056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以书面、电话及邮件
等形式送达,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上午 9:00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到会董事 7 人,实际到会董事 7 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卜晓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25年6月13日实施完毕。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需作相应调整。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6.48
元/股调整为 16.13 元/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0.80万股由公司作废。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8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60万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了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并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拟与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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