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宏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鑫宏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7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27.4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7.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63,320.18 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49,736.92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29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制造中心项目 26,300.00 26,300.00
新能源特种线缆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13,300.00 13,300.00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5,000.00
合计 44,600.00 44,6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超募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 30,000.00 万元人民币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00 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且不为非保本型产品,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含本数)的闲置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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