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4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5-051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宏业”、“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27.4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7.28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3,320.1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583.26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9,736.92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出具
(大华验字(2023)00029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制造中心项目 26,300.00 26,300.00
2 新能源特种线缆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 13,300.00 13,300.00
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5,000.00
合计 44,600.00 44,600.00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9,736.92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05,136.92 万元。目前,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鉴于募集资金投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项目进度阶段性投入,短期内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存在一定额度的暂时性闲置。因此,在保障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的收益,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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