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301307 证券简称:美利信 公告编号:2025-040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 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第二届监事会原任期自2023年11月8日至2026年11月7日,监事会取消后,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 定不再适用。监事会主席冯成龙先生、监事汪学先生、杨金金先生在第二届 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自然免除。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 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作了 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将《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删除《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的描述;
2.删除《公司章程》第七章“监事会”的内容;
3.修订时因条款增删、顺序调整导致序号变动的,修订后的条款序号依
次顺延或递减,《公司章程》内交叉引用的条款序号亦相应调整。前述变动
不再在修订表格中逐一列举。
4.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余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内容 修改后章程条款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1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规定,制订本章程。 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重庆市巴南区天安路1号第五条 公司住所:重庆市巴南区天安路1号
2 附1号、附2号。 附1号、附2号,邮政编码:401321。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且为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
3 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新增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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