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1
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制度,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
识和商业经验,并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其他要求。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另可设副主任委员
一名。主任委员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独立董事因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公司应当自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
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可以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九条 公司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公司审计部门在
审计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其具体职责参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
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协调管理层、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职责须至少包括以
下方面:
(一)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特别是由外部审计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对其独立性的影响;
(二)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三)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四)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五)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单独沟通会议。董事会秘书可以列席会议。
审计委员会应对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进行审阅。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须至少包括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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