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朗坤科技
股票代码:30130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广东千灯华迪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 28 号四层 408 房 100 室(仅限办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深圳华迪光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双明大道 315 号易方大厦 12B0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广州六脉资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明月山溪大道及第大街 12 号 209 房之 173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广州资江凯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南沙区美麓一街 3 号 1513 房(仅限办公用途)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贵州享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长征大道 CBD11 号楼 19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贵州沛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长征大道 CBD11 号楼 19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广州盛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 233 号 A10 栋自编 1101-26
号(自主申报)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朗坤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1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2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2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江、资江凯源、贵州
享硕、贵州沛硕、广州盛隆
华迪光大 指 深圳华迪光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千灯华迪 指 广东千灯华迪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六脉资江 指 广州六脉资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资江凯源 指 广州资江凯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贵州享硕 指 贵州享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贵州沛硕 指 贵州沛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广州盛隆 指 广州盛隆投资合伙企业
公司、上市公司、朗坤科技 指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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