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制定《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告前,已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
管理人才,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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