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5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二〇二五年六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决策,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对象包括公司股东、潜在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和行业媒体、证券监管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和个人等。
第五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六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七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标: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树立尊重投资者、尊重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四)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五)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并举的投资理念。
第八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及相关规章制度;
(二)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开展信息披露;
(三)组织安排投资者交流活动,管理投资者预期,维护投资者关系;
(四)采集、整合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开展资本市场研究,并向管理层反馈;
(五)开展股权管理、投资者关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其他事务。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范围与方式
第九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七)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八)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九)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十)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有关的其他信息;
(十一)按照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十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途径:
(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股东会;
(三)公司网站;
(四)一对一沟通;
(五)邮寄资料;
(六)电话咨询;
(七)现场参观;
(八)路演;
(九)投资者教育基地;
(十)投资者说明会;
(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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