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5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六月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总经理的经营管理职能,规范总经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作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以兼任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届满的;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四)《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总经理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一)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审议总经理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第一章 总经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九)公司章程、其他管理制度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办事处负责人召集和主持,各办事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参加;董事长视其工作情况出席总经理办公会;董事可列席总经理办公会;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主要研究议定以下事项:
(一)向董事会提交的工作报告;
(二)拟向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方案;
(三)布置贯彻落实董事会的相关决议;
(四)研究拟订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
(五)研究制定公司具体的规章制度;
(六)听取有关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汇报,研究公司经营中的重大问题;
(七)研究决定有关人事安排;
(八)研究安全生产有关重大事项;
(九)在听取工会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拟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和奖惩事宜;
(十)通报重要情况;
(十一)总经理确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另外,根据工作需要,总经理可决定随时召开。会议组织及记录工作由总办负责。会议纪要由总办拟稿,由总经理或受其委托的会议主持人签发。
第十条 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是公司总经理或其委托人员主持召开的协调和处理专门工作、通报情况、交流经验、检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等的会议。会议议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会议组织工作由负责该项议题涉及业务的牵头部室负责,必要时管理部协助。如果需要印发会议纪要,由有关部室按统一规格起草,管理部核稿,会议主持人签发。专题会议参加人员由会议主持人视议题决定。
第十一条 办理需要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应遵守如下程序:
(一) 主办单位就有关决策事项与有关部室进行商议,形成初步意见后报分管副总经理;
(二) 管理部负责人召集有关部室和人员进行研究,形成倾向性意见;
(三) 管理部负责人收集有关决策议题,汇总后报总经理;
(四) 总经理确定需要由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决策的有关议题。有关事项如需进行决策咨询的,由总经理指定有关部室或专人办理;
(五) 管理部通知有关部室向拟出席会议的人员分发有关决策事项的材料。与会人员收到材料之日与总经理办公会议召开之日至少须间隔 1 天(紧急情况除外)。分发材料可采用纸质或电子文档;
(六) 承办有关议题的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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