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5
证券代码:301302 证券简称:华如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简称“《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 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法律法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
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行事务的董事。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新增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
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的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 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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