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0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4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远翔新材”)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2、2023 年 5 月 11 日至 2023 年 5 月 20 日,公司对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公司
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5 月 30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5 月 30 日作为授予日,以 14.71 元/股的
价格向 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5、2024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2024 年 7 月 17 日,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6、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0 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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