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5-055
债券代码:124025 债券简称:富乐定转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25 号)同意,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939,831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6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2,593,771.77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10,398,175.12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2,195,596.65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43 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开户银行及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5 年 8 月 27 日,本次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的开立和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账户余额(元)
安徽富乐德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1 技发展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司铜陵 11510078801200002507 720,413,404.58
限公司 支行
江苏富乐华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2 导体科技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盐城 15660078801900001183 0
有限公司 分行
江苏富乐华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3 导体科技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盐城 15660078801700001184 0
有限公司 分行
四川富乐华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4 导体科技有限 公司上海市宝山支 444289382815 0
公司 行
合计 720,413,404.58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协议,公司或子公司简称“甲方”,开户银行简称“乙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丙方”。《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截止……年……月……日,专户余额为……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相关税费等项目、半导体功率模块(高性能氮化硅)陶瓷基板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高导热大功率溅射陶瓷基板生产项目、宽禁带半导体复合外延衬底研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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