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由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0764MA2REF4759。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09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4,600,000
股,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名称: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铜陵金桥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2441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743,007,998 元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聚集四方英才、员工队伍年轻化,知识化;立足高新技术,生产经营规模化,标准化;开拓两个市场、营销服务立体化,网络化;追求体制创新,企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与公司登记机关不一致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一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为上海申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祖贞企业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泽祖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铜陵固信半导体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起人均以其持有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的股权所对应的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作为出资,
并已在公司注册成立前足额缴纳出资。公司设立时,公司各发起人的认购股份数、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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