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1290 证券简称:东星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8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依照自身实际治理情况,决定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并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情况
为适应公司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的需求,确保公司业务持续、稳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公司对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上市公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者上市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以下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和其他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关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 公司。
有限公司。 公司由原江苏东星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公司由原江苏东星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按照截至2015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按照截至2015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 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在常州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在常州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20400726569909Q。
91320400726569909Q。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会以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或者更换。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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