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证券代码:301289 证券简称:国缆检测 公告编号:2025-040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缆检测”)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2 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52,650,0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7.5001%,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1 日(星期二)。
一、公司股票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0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6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票数量为
45,0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5.00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15,0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00%。
二、上市至今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实施了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2022 年年末
总股本 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00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0,000,0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18,000,000 股,本年度不送红股。2022 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60,000,000 股增加至 78,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58,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000%;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9,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00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78,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53,097,999 股(包含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52,650,0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0744%;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24,902,0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9256%。
除上述情形之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今,公司未发生其他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东共计 2 名,为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上述股东在《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作出的承诺一致,其具体内容和履行情况如下:
“(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或提议公司回购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即
2022 年 12 月 22 日,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若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内容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
4、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则:(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发行前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单位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对于本单位持有的国缆检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予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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