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1283 证券简称:聚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要求,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合理性。同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5 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2024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事项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该事项有利于简化分红程序。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1,124,153.54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36,732,483.91 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74,246,011.84 元,合并报表可
供分配利润为 247,518,126.09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47,518,126.09 元。
为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以及所处成长期发展阶段、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的总股本 80,417,822 股扣除截至当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851,300股后的股本 79,566,522 股为基数(最终以实施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
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的股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913,304.4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