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2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第三章 股份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11
第五章 董事会 ......38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64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68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77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78
第十章 修改章程 ......84
第十一章 附则 ......8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者“本公司”)及其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在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07929985760。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37,790,000 股,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Camelot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
业区 M1-04,05A 号地。邮政编码:51154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1,139,968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依照公司董事长的产生、变更办法执行。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
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
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服务时代技术变革与产业升级,
为全球电子与新兴产业提供优质电路板,为股东、员工及社会创造价值及效益。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混
合集成电路及精细印刷电路板;电子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国内外销售;零售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
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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