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1280 证券简称:珠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星期二)在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五路 201 号 1 号楼
4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通过电
话、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施乐芬、施士乐、杨旭迎;独立董事王光昌、余劲国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张建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预计在 2025 年度将与关联方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9,000 万元。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关联董事杨旭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乐清磐衡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转让给浙江精东橡塑科技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含交易涉及的相关税费),预计形成收益不超过 4,000 万元(未经审计)。若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公司将不再持有磐衡科技的股权,磐衡科技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所涉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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