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
员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三) 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基本内容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应充分考虑以下要素:
(一) 内部环境:指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运行及效果的各种综合
因素,包括公司组织结构、企业文化、风险理念、经营风格、人事
管理政策等。
(二) 目标设定:公司管理层根据风险偏好设定公司战略目标,并在公司
内层层分解和落实。
(三) 事项识别:公司管理层对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外事件进行识别,
分清风险和机会。
(四) 风险评估:公司管理层对影响其目标实现的内、外各种风险进行分
析,考虑其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以便公司制定必要的对策。
(五) 风险对策: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司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采取
规避、降低、分担或接受的风险应对方式,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
施。
(六) 控制活动:公司管理层为确保风险对策有效执行和落实所采取的措
施和程序,主要包括批准、授权、验证、协调、复核、定期盘点、
记录核对、财产的保护、职责的分离、绩效考核等内容。
(七) 信息与沟通:指识别、采集来自于公司内部和外部的相关信息,并
及时向相关人员有效传递。
(八) 检查监督:指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效果进行监督、评价的过程,它通
过持续性监督活动、专项监督评价或者两者的结合进行。
第五条 公司应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股东会等机构合法运作和科
学决策,公司将逐步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
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创造全体职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
境。
第六条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
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不断完
善控制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下达的指令能够被严格、认真地执行。
第七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要涵盖公司所有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及收
款、采购和费用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资金管理(包括投资
融资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等。
第八条 公司将不断完善印章使用管理、票据领用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资
金借贷管理、职务授权及代理人制度、信息披露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等专门管理制度。
第九条 公司应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加强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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