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4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5-035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其中董事张尼先生、阳元江先生、张帅先生、刘方园女士、孙小莉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伟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51.07 元/股调整为 50.92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 22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47.8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4 年《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 14-00068 号),2024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目标值,涉及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62.4112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另,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其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的 0.0608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以上三种情形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0.2720 万股,由公司作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 386 名激励对象办理 249.5840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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