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4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5-037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51.07 元/股调整为 50.92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吴革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 年 11 月 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40)。
3、2023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2)。
4、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3 年 12 月 18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51.22 元/股的价
格向符合条件的 408 名激励对象授予 869.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51.22 元/股调整为 51.07 元/股;同意以 2024 年 11 月 4 日
为预留授予日,以 51.07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8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7.00 万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