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9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08 月 22 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于 2025 年 08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其中监事余乐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巴雅尔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编制了《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基于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战略方向及市场竞争态势等综合因素的考量,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变更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公司董事会席位结构,将一名非独立董事席位调整为职工代表董事席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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