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301263 证券简称:泰恩康 公告编号:2025-060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
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以电子通讯、直接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持有人。会议应到持有人 142名,实际参加会议持有人 142 名,代表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20,000.00 万份,占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100%。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了促进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日常管理的效率,根据《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和《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设立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管理委员会对本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名。
表决结果:同意 20,000.00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0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0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现根据《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提名林姿丽女士、许志毅先生、谢一帆女士为公司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林姿丽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除此之外,上述选任的管理委员会成员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表决结果:同意 20,000.00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0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00%。
同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林姿丽女士为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为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拟提请本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负责为本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3、代表全体持有人负责本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除表决权以外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专业机构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股东权利;
5、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6、负责与专业机构的对接工作(如有);
7、代表本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8、按照《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十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9、决策本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收回份额或权益的归属;
10、管理本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本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11、办理本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2、负责本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3、对本持股计划的现金资产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定期存单、低风险理财产品等);
14、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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