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恩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泰恩康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91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9.9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17,786.30 万元,扣除相
关发行费用(不含税)12,578.2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5,208.07 万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2]2000026038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资金总需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求(万元) 额(万元)
1 生物技术药及新药研发项目 27,640.46 27,640.46
2 业务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 22,335.84 22,335.84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资金总需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求(万元) 额(万元)
3 补充营运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74,976.30 74,976.30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1、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税金等支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由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上述费用的可操作性较差。
2、公司已成立专门从事医药推广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广州爱廷玖男性健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廷玖公司”),“业务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中的部分推广活动通过爱廷玖公司集中采购和实施能有效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更具备经济性和专业性。
3、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支出发生频繁且零碎,如分散在全国各地的办事处租金等,此类支出不利于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和账户操作。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在发生此类费用时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后续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进行归集与核算。
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在自有资金支付后 6 个月内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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