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5-051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决议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向激 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有关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增发 A股普通
股。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不超过 979.00万份,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其中,首次授 予 944.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总额的 96.42%,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93%;预留授予 35.00 万份, 占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总额的 3.58%,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07%。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
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前,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199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5、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者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6、等待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出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
7、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行权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的,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行权期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行权期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行权期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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