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0
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5-055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
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
《公司章程》的条款具体修订对照如下:
修订前的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普蕊斯(上海)医药科 第一条 为维护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修订前的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规定,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后的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对本章程的任何提及
皆指《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普蕊斯(上海)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普蕊斯(上海)
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MO ClinPlus CO.,LTD.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新增一条,其他条款序号顺延)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由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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