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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4 18:24:04 股吧网页版
普蕊斯: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5-044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9.777 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63%。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9,502,540 股减至 79,004,770 股。

2、本次回购注销涉及人数为 135 人,回购价格为 12.61 元/股。

3、本次回购总金额为 6,276,879.70 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4、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 年 9 月 7 日至 2022 年 9 月 16 日,公司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
2022 年 9 月 17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2022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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