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0
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5-036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春宝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0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赖春宝先生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900 万元(均含本数,下同)。
2、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赖春宝先生的增持计划已实
施完成。自 2025 年 1 月 15 日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期间,赖春宝先生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2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8%,增持金额为 6,742,476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增持主体的增持金额已超过增持计划金额的下限。
公司于近日收到赖春宝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增持计划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赖春宝先生。
2、持有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赖春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648,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5%;赖春宝先生控制的石河子市玺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石河子玺泰”)和石河子市睿新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石河子睿新”)持有公司股份 21,171,0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63%。赖春宝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杨宏伟先生通过石河子市睿泽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河子睿泽盛”)持有公司股份 5,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36%。赖春宝先生与赖小龙先生系兄弟,存在一致行动关系,赖小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7,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
赖春宝先生及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1,746,5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93%。
3、赖春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赖春宝先生计划自
2024 年 2 月 7 日起 6 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均含本数)。2024 年 2 月 7 日,赖春宝先生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增持金额为 6,544,987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增持主体的增持金额已超过增持计划金额的下限,上述股份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4、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赖春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赖春宝先生基于对本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坚定信心,为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赖春宝先生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900 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赖春宝先生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资金安排等因素,赖春
宝先生拟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1 月 15 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外)择机增持本公
司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6、增持资金安排:增持资金来源为赖春宝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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