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宏源药业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25.72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6,286.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9,584.37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10001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验车间项目 15,393.00 15,393.00
2 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 20,680.00 20,680.00
3 年产25亿片(粒)高端制剂车间项目 29,000.00 29,000.00
合计 65,073.00 65,073.00
2023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20 亿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0,0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并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合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49,573.52 万元投资建设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 已使用自有 拟使用超募 资金来源 资金投入
额 资金投入 资金投入 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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