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自宏源药业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其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持续督导事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宏源药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8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25.72 万股,发行价格为 50.0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36,286.00 万元,扣除不含
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19,584.37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100013 号《验资
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20 亿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0,0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并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合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49,573.52 万元投资建设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 已使用自有 拟使用超募 资金来源 资金投入
号 额 资金投入 资金投入 形式
1 武汉研发中心扩建项 7,011.00 1,600.00 5,411.00 超募资金 借款
目
2 武穴宏源咪唑及其衍 8,975.00 2,074.00 6,901.00 超募资金 借款
生物建设项目
3 罗田宏源六氟磷酸钠 8,610.23 - 8,610.23 超募资金
建设项目
4 武穴宏源全厂配套工 21,224.00 7,419.00 13,805.00 超募资金 借款
程建设项目(一期)
5 万密斋制剂项目(一 14,846.29 - 14,846.29 超募资金 出资+借款
期)
合计 60,666.52 11,093.00 49,573.52
2024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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