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
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序 拟获授的限 占拟获授限 占本次激励计划
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制性股票总 草案公告日公司
量(万股) 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1 邓支华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8.00 1.60% 0.02%
2 廖胜如 中国 副总经理 8.00 1.60% 0.02%
3 程思远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6.00 1.20% 0.01%
4 肖拥华 中国 董事会秘书、总 6.00 1.20% 0.01%
监
5 曾科峰 中国 财务负责人 6.00 1.20% 0.01%
6 丁文波 中国 总监 8.50 1.70% 0.02%
7 贾雪枫 中国 总监 11.00 2.20% 0.03%
8 舒伟锋 中国 总监 10.00 2.00% 0.02%
9 戴丽娜 中国 总监 6.00 1.20% 0.01%
10 丁志华 中国 总监 5.00 1.00% 0.01%
中基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25.50 65.10% 0.81%
(合计 304 人)
预留 100.00 20.00% 0.25%
合计 500.00 100.00% 1.25%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次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做相
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5、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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