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6月 30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8 号文《关于同意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25.72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62,86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67,016,253.3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95,843,746.63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
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100013 号”《验资报告》。
2、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53,914.69
加:本期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1,716.28
加:银行理财产品赎回 280,450.00
减: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额 310,230.00
减:累计投入到募投项目和超募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 1,888.45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23,962.5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的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公司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情况。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分别与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武穴宏源药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及 2023 年 9 月 18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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