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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8 15:59:12 股吧网页版
普瑞眼科: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瑞眼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

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瑞眼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普瑞眼科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成都锦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8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404,76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3.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58,670,241.30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8,935,692.69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06月27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14号《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元) (元)

1 长春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74,204,500.00 74,204,500.00

2 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改建项目 30,413,300.00 30,413,300.00

3 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 101,593,600.00 101,593,6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0,000,000.00 80,000,000.00

合计 286,211,400.00 286,211,400.00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812,724,292.69元(已扣除发行费用)。除本公告中披露的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外,公司其他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0,380万元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并以其作为实施主体实施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380万元。

2.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湖北普瑞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410.96万元新建湖北普瑞眼科医院。

3.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385万元新建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项目。

4.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742万元新建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项目。

5.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广州普瑞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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