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之控股子公司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瑞泰新材之控股子公司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提高管理决策效率,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荣化工”)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所有自然人股东股权,并在完成收购后依法注销该部分股权。
27 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全部股权共计 16,462,454.52 股,占华荣化工总股份
总数的 8.8556%。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出具的《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减少自然人股东持有注册资本涉及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 2025 第 7067 号,以下
简称“资产评估报告”),华荣化工截至评估基准日(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下
同)的自然人股东持有 8.8556%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21,499.97 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已由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备案。
经华荣化工与其自然人股东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以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收购其少数股东所持有的全部股权,收购金额合计 21,499.97 万元。该部分股权注销后华荣化工注册资本由 18,589.82 万元减资至 16,943.57 万元。公司持有华荣化工股份比例将由 91.1444%增加至 100.00%,华荣化工成为公司的全资
2、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对手中郭军任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泰”)监事,以及瑞泰新材监事,王一明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赵世勇、李建中、朱慧任公司监事,朱晓新任公司总裁助理,钱亚明任公司财务总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合计 10,970.76 万元。
3、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8 月 11 日,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其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其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一明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已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郭军: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 1.3744%的股权,系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监事及本公司监事。除上述关系外,郭军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王一明,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 1.0005%的股权,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除上述关系外,王一明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赵世勇: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 0.8206%的股权,系公司监事。除上述关系外,赵世勇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4、李建中: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 0.4689%的股权,系公司职工监事。除上述关系外,李建中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5、朱慧: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 0.4002%的股权,系公司职工监事。
除上述关系外,朱慧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6、朱晓新: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 0.4002%的股权,系公司总裁助
理。除上述关系外,朱晓新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7、钱亚明: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 0.0538%的股权,系公司财务总
监。除上述关系外,钱亚明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上述关联方均未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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