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7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投资种类:发行主体为金融机构提供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类产品、浮动收益型产品、大额存单等。
2、投资金额及期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且在购买前都经过严格的评估和审核,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此外,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
容详见于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安排,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 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本数),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调整投资额度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继续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调整后的投资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400,000 万元(含本数)。
3、投资期限:每笔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委托理财的购买行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投资品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类产品、浮动收益型产品、大额存单等。
5、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7、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循环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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