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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2 19:34:16 股吧网页版
瑞泰新材: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0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泰新材”)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取消监事会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情况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原《公司章程》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瑞泰新能源材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瑞泰新能源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程。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在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有 公司是在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有
限公司的基础上,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 限公司的基础上,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在苏州市数据局注册登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信用代码 91320582MA1NU2QE9N。 91320582MA1NU2QE9N。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苏瑞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全称: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
中文全称: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Jiangsu Ruitai New
英文全称:Jiangsu Ruitai New Energy Materials Co., Ltd.

Energy Materials Co., Ltd.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代表人。 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
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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