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1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泰新材”)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
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含利息)进行现金管理,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
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
过审议额度,单个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该议案详细内容见 2024 年 8 月 24 日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瑞泰新材: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衢州瑞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瑞泰”)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主体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起息 产品到期 产品 预计年 资金
(万元) 日 日(不含) 类型 化收益 来源
率(%)
衢州 中国银行 人民币结构性存 3,000 2025-8-11 2025-9-5 保本浮动 0.4%或 募集
瑞泰 款 收益型 1.73% 资金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现金管理产品风险提示
(一)中国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1、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
计的,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正常运行。
2、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挂钩指标价格变化将可能影响衢州瑞泰无法获得高于保底收益率的产品收益。
3、流动性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提供到期日之前的支取机制,衢州瑞泰在产品存续期限内没有单方提前终止权,衢州瑞泰面临需要资金时不能支取资金的风险。
4、信用风险:在中国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下,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认购资金及收益支付产生影响。
5、提前终止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若遇法律法规、监管规定重大变更、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可提前终止本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衢州瑞泰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收益的风险。
6、信息传递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衢州瑞泰应根据《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如因衢州瑞泰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非中国银行原因的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机会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衢州瑞泰自行承担。另外,衢州瑞泰预留在中国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中国银行,如衢州瑞泰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中国银行将可能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衢州瑞泰,并可能会由此影响衢州瑞泰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和风险由衢州瑞泰自行承担。
7、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经中国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向衢州瑞泰提供本产品的,中国银行有权利宣布产品不成立。衢州瑞泰应积极关注中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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