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06 20:09:54 股吧网页版
6-1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申报稿)(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6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 年度

一、公司基本情况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通动力公司),软通动力公司以2020年5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本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781703664R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6号楼5层502。法定代表人:刘天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52,941,177.00元,总股本为952,941,17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72,625,788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680,315,389股。公司股票于2022年3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根据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第三次董事会、2020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号)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截至2022年3月10日止,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3,529,412股,发行价格人民币72.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30,023,546.5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87,705,673.7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2,317,872.79元。其中新增股本为人民币63,529,412.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4,278,788,460.79元,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变更为人民币423,529,412股。

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1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3,529,41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实施后总股本增至635,294,118股。

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2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35,294,118股为基数,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实施后总股本增至952,941,177股。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多层次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机构。

本公司属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软件与数字技术服务、计算产品与智能电子、数字能源和智算服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和批发(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旅游信息咨询;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计;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销售医疗器械Ⅱ类。(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2025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减值、存货计量、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