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301232 证券简称:飞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6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本次修订后,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等相关条款不再适用,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修订对照表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股东大会 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 13,470,000 股,并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在 13,470,000 股,并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在深圳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
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