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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7 21:40:18 股吧网页版
泓博医药:内部审计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内部审计在经营活动中的制约作用、防护作用、
鉴证作用和促进作用,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
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
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所属各内部机构(包括各部门、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
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配合内部审计部门
依法履行职责,接受内部审计监督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妨碍
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
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
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审计机构及人员

第六条 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在公司董事会下
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露。

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
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召集人应当由独立董事担
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七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部
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
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
行检查监督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计委员会参
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九条 内部审计机构设负责人一名,应当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者
管理等工作背景,全面负责内部审计机构的日常审计管理工作。

第十条 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保持独立性,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
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和后续教育制度,公司应当予以支持和保
障。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部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公司预算,由公司予
以保证。

第三章 审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
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机构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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