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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9 19:52:11 股吧网页版
纽泰格: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0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和提
出建议;负责研究、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 当主任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少于规
定人数时, 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

在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三人以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暂停行使本
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十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 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并就下
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对象获授
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
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 应当
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
并进行披露。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工作细则前条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 应形
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职权必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
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时, 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所需费

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五条 董事会应充分考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标准及薪酬政策与方案的建议。

第四章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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