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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9 19:51:05 股吧网页版
纽泰格: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0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
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 且其
中必须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为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
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 当审计委员会主
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少于规定人数
时, 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

在审计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以前, 审计委员会暂停行使本
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十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
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二) 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
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
项。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 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 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
会计和审计问题, 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审核外
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合同, 不应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严格遵守
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 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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