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3
证券代码:301228 证券简称:实朴检测 公告编号:2025-046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6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1288号34号楼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吴耀华女士。公司董事长因公务不能担任本次会议主持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主持人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产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共 37 人,代表股份 3,561,9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8,495,700 股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下同)的 3.00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名,代表股份 1,03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6 名,代表股份 2,531,9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6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37 人,代表股份 3,561,9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1,03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9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2,531,9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68%。
(2)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537,27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66%;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8%;弃权1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6%。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537,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66%;反对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8%;弃权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544,37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59%;反对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0%;弃权1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1%。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544,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59%;反对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0%;弃权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委派付梦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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